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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定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共罗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6-02 16:23
来源 : 罗定市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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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罗定市委办公室文件

罗办发〔2019〕36 号

 

中共罗定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共罗定市直属

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市直及上级驻罗定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罗定市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市委批准,现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机构定性

     市直工委的机构定性调整为“中共罗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为正科级,列市委派出机构序列”。

    二、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组织宣传股更名为组织股。主要职责调整为: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组织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审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的设置、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工作;负责抓好市直单位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的审核和评选工作;负责、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审批,接转组织关系,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各项资料信息汇总上报和党内党员资料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参与市纪委审议党员的违纪问题,参与市纪委审批党员违纪问题的处分决定;了解并反映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三)设立宣传股。主要职责是: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入党发展对象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先进党建工作经验;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党员的思想动态;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按市委要求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等各项创建活动;负责党建学习资料的征订和发放工作;参与配合同级党委部门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督查;负责工委机关的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和《罗定市直党建》材料整理、编辑推送工作。

调整后,市直工委内设机构3 个,机关行政编制11 名。设书记1 名,副书记3 名;正股级领导职数3 名。

 

 

                                                          中共罗定市委办公室

                                                           2019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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