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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加强市直基层党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 : 2009-10-29 17:11
来源 : 罗定市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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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加强市直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市直基层党组织建设。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我们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成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市直各系统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意见和考核评分标准要求,认真抓好市直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落实工作。一是要按要求抓好“三会一课”活动,让党员过正常组织生活。二是要注意及时做好到期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组织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因人员变动缺支委的要及时补选,确保支部班子的旺盛斗志和活力。三是要结合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实际,抓住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总结一些切实可行的党内活动新形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对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有关党委要加强领导,做好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的指导工作。五是个别党委对一些有遗留问题的支部要继续做好调查摸底及理顺工作,情况要掌握,要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加强管理,使党组织能够开展正常活动。对有情绪过激行为的党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化解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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